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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2-06-16 00:35    文字:【】【】【
摘要:星宇娱乐-官网。原标题: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承诺投资的募投项目分别为:年产3,000吨磺酰基异氰酸酯

  星宇娱乐-官网。原标题: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承诺投资的募投项目分别为:年产3,000吨磺酰基异氰酸酯系列产品项目、年产8,000吨敌草隆项目、年产10,000吨甲基硫菌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3,416.1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原承诺投资的募投项目分别为: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广信股份1,200吨/年噁唑菌酮项目、东至广信1.5万吨/年邻苯二胺清洁化生产技改项目、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广信股份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6,205.1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2022年4月27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公司将原“年产8,000吨敌草隆项目”、“年产10,000吨甲基硫菌灵项目”、“年产3,000吨磺酰基异氰酸酯系列产品项目”变更为“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其中“年产8,000吨敌草隆项目”一期项目4,000吨产能已建成投产,“年产3,000吨磺酰基异氰酸酯系列产品项目”一期项目1,000吨产能已建成投产。

  *2公司“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5,514.1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5,337.96万元,投资资金差额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其中“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一期10万吨产能于2018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10万吨产能于2021年12月建成投产。

  *1公司将原“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变更为“供热中心技改项目”,其中“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现金管理由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①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②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本次理财授权有效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主要为大型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为人民币67.1亿元,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进行委托理财,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的比例为67.06%。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型或者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收益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 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现金分红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9,380,288.8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939,162,215.73元;2021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2,154,712,733.93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64,564,1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分红464,564,135.00元,转增185,825,654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50,389,789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要以及账面累计资本公积金余额等因素,兼顾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且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该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龚荣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2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6%;龚荣霞女士非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也不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股东因非交易过户获得原上海莅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同时遵循原上海莅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所做承诺,履行减持股份提前发布减持计划公告。

  龚荣霞女士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6%。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自相关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2个月内。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上海莅玥将其持有的相应公司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莅玥及其前身广德广信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做出的有关承诺。

  2、自上海莅玥将其持有的相应公司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减持人承诺要求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线,下午 13:00:00--15: 30)。

  地点:安徽省广德县新杭镇彭村村蔡家山精细化工园,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寿王鸽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寿王鸽先生提出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寿王鸽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寿王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0,000股,寿王鸽先生离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寿王鸽先生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7日安徽广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1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原项目名称: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以下简称“吡唑醚菌酯项目”);

  ●新增变更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新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9,160.97万元,由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至广信”)负责实施;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39,575.8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9号)核准,公司以16.27元/股的价格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199,1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4,999,926.4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09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8,900,926.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554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81.02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39,575.89万元。此次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为39,575.89万元,占上述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95.93%。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负责实施,总投资金额为49,022.42万元,变更后募投项目投资资金差额由东至广信自筹资金解决。

  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9,133.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46,795.7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337.2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41,254.9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两年,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年销售收入57,675.02万元,新增年利润总额15,376.69万元,投资回收期为5.03年(税后,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26.34%。截至目前,该项目生产线未建设完成,合计投入募集资金7,581.02万元。

  由于近些年国内外经济环境持续调整导致农药需求增速放缓,吡唑醚菌酯产品目前国内生产企业较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进一步增加该项目投资预计不会带来市场销量和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经充分审慎研究论证,拟将该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

  “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由安徽东至广信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至县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49,022.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8,694.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328.29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

  1、2020年4月,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关于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予以备案的批复》(池经信技术【2020】50号);

  2、2020年12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皖发改许可【2020】61号;

  3、2021年11月,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安徽东至农化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池环函【2021】293号;

  4、2021年11月,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安徽东至农化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的批复》(池应急办【2021】277号。

  项目实施后,年均销售收入102,934.05万元,年均所得税后净利润15,845.15万元,投资回收期4.70年(所得税后)。

  本项目是医药扑热息痛的重要中间体,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十一、石化化工类 6、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水基化剂型等)、专用中间体、助剂(水基化助剂等)的开发与生产”中的专用中间体,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鼓励发展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东至广信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中都名列前茅。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加具有高附加值的液相催化加氢法对氨基苯酚,项目建设中充分利用公司拥有的多项新工艺、新技术,实现产品清洁化生产。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所需的生产、生活用水、电、蒸汽、冷冻水、循环水等,均依托公司现有装置提供;现有公用设置水电冷等有富裕,可以充分利用;项目所用原材料对硝基氯苯、烧碱、盐酸、氢气可全部由公司自行配套,延伸公司产业链,实现循环经济。同时可使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提高,对氨基苯酚的规模跃居世界前列,实现集中管理、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进而增强公司产品配套,提高整个公司的经济效益。

  对氨基苯酚是东至广信对(邻)硝基氯化苯的下游产品,是重要的精细有机化工中间体,是扑热息痛的主要原料,扑热息痛是常用感冒药,已经有100多年历史,至今不可替代。东至广信拥有的对硝基苯酚液相催化加氢反应专有技术生产的产品质量已达到国际质量标准,同行业企业采用此技术生产的产品现已批量出口欧美市场,另外用其生产高品质扑热息痛可直接制成高附加值的制品,极具有竞争力,且出口量每年都稳步增长。因此,高品质对氨基苯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市场变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认为:本次项目变更是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建设并充分的利用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减少生产成本,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事宜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事宜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脚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