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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3-09 21:03    文字:【】【】【
摘要:首页:博猫游戏娱乐平台:首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西乡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首页:博猫游戏娱乐平台:首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西乡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委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桂事管发〔2017〕39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19号)、《南宁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南机事〔2018〕1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公共机构率先做到垃圾强制分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党政机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于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公共机构办公区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主要目标。街道2019年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2019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典型经验模式。鼓励各单位职工住宅区按照南宁市、城区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四)组织机构。街道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街道党政办具体负责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党政办承担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工作。、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收运。有关单位要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在办公楼一楼大厅等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1个有害垃圾专门容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建立台账制度,并交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要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1、主要品种。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米面、蔬菜瓜果、果皮果壳、蛋壳、茶叶渣、动植物油、肉骨等。

  2、投放收运。要配备专门的密闭容器并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要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具备场地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都要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处理产出物可作为办公区域绿化用肥;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单位要将餐厨垃圾交由南宁市有资质的餐厨垃圾专业收运处置机构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1、主要品种。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其他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他可回收垃圾,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保洁人员的作用,对垃圾进行仔细分拣。各部门、各单位可引进有资质、实力强的专业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实现资源再利用。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可结合实际需求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引导工作人员形成主动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医疗垃圾按照南宁市及城区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进行区分。各单位要做好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易腐垃圾登记及处置台账。倡导实行分类袋装垃圾,定制的垃圾分类袋上(采用可降解材质,根据需求自行定制),须印制本单位名称和二维码,以便进行垃圾分类源头追溯。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容器)的设置应方便投放和运输;与环境相协调;不妨碍消防通道等综合因素进行设置;与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收集方式相匹配;与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装载方式相匹配。

  2、各单位要遵循“经济节约”的原则规范配备垃圾收集容器,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配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可通过更新粘贴统一的分类标志等措施以达到符合标准和满足使用需要。新采购的垃圾收集容器配备标准及分类标识参考附件2。

  3、各办公楼一楼等适宜区域应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有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并做好台账登记。

  1、各单位应在每栋办公楼等主要出入口、大堂以及每层楼梯处、电梯口等适当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办公楼一楼等适当位置需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1组以上,收集容器容积宜各为20L~40L;每间办公室设置不少于1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宜各为10L~20L;洗手间区域设置小型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宜为20L~40L。

  2、食堂、配餐间等区域,需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宜设置小型餐厨处理设备就地处理易腐垃圾。不提供餐饮服务的休息间、茶水间等区域应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可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多少选择相应的规格和数量。

  1、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分类,投放至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避免造成垃圾收集容器破损、翻倒、洒落垃圾、滴漏污水等,完成投放后垃圾分类容器应及时复位,保持生活垃圾投放点及收集容器干净整洁。

  2、投放生活垃圾遭遇投放点或投放容器内有异物(爆燃物、毒品、死家禽等)应及时报告给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一)动员部署。4月份前,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好本系统、本单位动员部署,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契机,开展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手册、科普资料,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宣传画,培养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全面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垃圾投放的正确率。

  (二)制定方案。5月底前,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摸清垃圾分类的现状,检查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查找薄弱环节;与此前开展的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相衔接,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垃圾强制分类的责任、措施和目标。同时,做好与所在城区环卫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有效衔接。

  (三)推进工作。5月底至10月,各级有关单位按照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要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管理部门和人员。二要配备设施。在办公室、卫生间、单位食堂等区域配齐各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粘贴或设置规范标识。具备条件的单位食堂要配备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可在办公区引入自动回收废弃饮料瓶、电子产品、书籍报刊等设施设备。二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有关规整制度,落实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单位内容垃圾分类准确率巡查,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公示巡查结果等通报内容。三要确保效果。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让广大干部职工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四)检查评估。10月中旬前,各级有关单位对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填报工作完成情况表(附件1-3)。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已纳入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范畴,街道党政办将组成检查组,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并予以通报,按照绩效考评细则扣分。2019年12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西乡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将对我街道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检查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抓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环境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有关单位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设置义务监督员,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橱窗、展板、横幅、网络等方式,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使干部职工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主题活动,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观念。适时举办各部门、各单位物业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培训班。

  (三)加强源头治理。要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四)加强设施配备。各单位要摸清垃圾分类的现状,检查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查找薄弱环节,与此前开展的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相衔接,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垃圾强制分类的责任、措施和目标;按照要求在办公室、卫生间、机关食堂、室外公共场所等区域配齐各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粘贴或设置规范标识。具备条件的机关食堂要配备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五)加强制度建设。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零容忍,倒查责”的强制分类制度。要严格对照要求,落实主要领导为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垃圾强制分类要求,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流程,制定相关分类制度,强化措施,确保实效。

  (六)推动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七)提倡示范带动。各有关单位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工作指导,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发掘更多成功案例和典型样本,树立先进标杆,扩大示范效应。开展机关干部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中,当好分类示范员。

  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橡胶、办公家具、办公电器和电子产品及其他大件垃圾等。

  易拉罐、罐头盒应踩扁压实,金属尖利器物应用硬纸包裹捆绑后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以上可回收物的内容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 可操作性,物资回收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

  废塑料:塑料袋、塑料餐具(便当盒、碗、匙)、塑料生鲜 食品盒、保鲜袋(膜)、塑料薄膜、塑料瓶、塑料食用油壶、 塑料盆桶、塑料日用品、有机玻璃制品、光盘 磁带、过塑膜、保护膜、牙刷、牙膏皮、泡沫塑料等。

  塑料瓶、塑料桶、塑料盒等应清除残留物并用水洗净、晾干(必要时压扁)后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一次性塑料薄膜、塑料袋、食品袋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废纸类:报纸、杂志、书籍、宣传单张、信封、食品及物 品等包装纸盒、购物纸袋、蛋盒、方便面盒、一次性纸杯、一次性纸餐具、打印纸、复印纸、传真纸、便条、日历、 笔记本、纸箱、饮料盒、牛奶盒。

  废纸应折好压平,并用绳索捆牢, 回收时应避免受到污染。旧书籍、刊物宜捐赠给有需要的人。一次性纸碟、复写纸和被污染的纸巾、 厕纸、 未明确后续回收利用途径的复合材料包装物(如:牛奶盒和果汁饮料盒等)等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充电器、U盘、电吹风、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手机等,比包括空调等。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应投放至可回收物投放点或单独设置的收集容器内,不得自行拆解。对于已损坏的电器电子产品,不宜自行拆解投放,否则可能会造成危险,污染环境,应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由专业机构拆解利用。

  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橡胶、办公家具、办公电器和电子产品及其他大件垃圾等。

  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玻璃茶几、玻璃窗 等有色、无色玻璃制品。

  玻璃容器应去掉瓶盖,撕掉瓶身标签,清除残留物并用水洗净、晾干后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防止破损。碎玻璃应先用纸包裹再用胶带缠好,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主要指单位食堂等产生的易腐性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以及木竹、树枝、花草、落叶等。

  果壳类(如果皮、瓜子壳、花生壳等)、残渣类(如茶渣、中药渣等)、 硬壳类(如蛋壳等)、水果类(未食用的水果及食用后的果核等)、蔬菜类(如菜叶、根茎类蔬菜 皮等)、米面肉类(未食用及食用残余的米饭、面条、麦片、 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肉干及动物骨头等)、 零食类(如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等)、罐头食品类(各式罐头食品内容物)、调味类(如果酱、辣酱、炼乳等调味 料)、其他类(各式过期食品以及盆栽废弃 的树枝(叶)等)。

  易腐垃圾宜用可降解的垃圾袋盛装,并去除食品包装及餐具制品等,沥干水分后密闭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提供餐饮服务的社会单位应配置与餐厨垃圾收运车相匹配的收集容器,并定时交付给有资质的环卫作业单位,以便统一进行集中收运。

  以上餐厨垃圾的内容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 可操作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

  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以上有害垃圾的内容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环保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

  废杀虫剂及包装物、消毒剂及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包装物

  废杀虫剂、消毒剂、清洁剂、空调清洗剂、空气清新剂、废油漆、废矿物油等均应与容器一起密封投放。

  废荧光灯管(不包括LED灯管)应保持完整、清洁、干燥,防止破损,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破碎的灯管应用纸张包裹并用胶带缠好, 投放至指定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废电池应保持完好,宜将残余电量耗尽再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防止暴晒雨淋。破损的电池应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后再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废弃的卫生巾、餐巾纸、卫生纸、面巾纸、湿纸巾、烟蒂、陶瓷制品、玻璃纤维制品(如安全帽)

  污损严重的海绵、球类、花盆、地毯、踏垫、毛巾、帽子、 布料(含碎布)、衣服、鞋类、 窗帘、桌布等。

  以上其他垃圾的内容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

  注:以上内容参考《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操作规程》(试行)(南垃圾分类办发〔2018〕17号),以后将结合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适时进行调整更新。

  建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使用的颜色:可回收物类垃圾容器为蓝色,色标为PANTONG 647C,有害类垃圾容器为红色,色标为PANTONG 703C,易腐类垃圾容器为绿色,色标为PANTONG 356c,其他类垃圾容器颜色为灰色,色标为PANTONG 5477C。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一般选用120升、240升两种,也可结合实际选用10升、20升、40升、60升等容量容器。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标志应粘贴在容器的正面,标准分类收集容器应采用标志尺寸如下: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尺寸和规格可根据实际操作中进行选择,非标准分类收集容器,可将标志等比例缩放,标志尺寸面积不小于正面面积的60%,并应保持标志清晰醒目。(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喷绘或张贴)

  管理部门设在街道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阎美山统筹管理,党政办其他工作人员协调配合,负责街道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建设、宣传督导等工作相关事宜。

脚注信息